文的老人发现一个天象,贪狼、七杀、破军三宿闪烁,暗淡了近百年,代表紫薇大帝的斗宿,忽然明亮起来。
……
天下大势,自古有兴有亡,有乱有治。
治乱兴亡之故,虽说人事,亦时运也。
天下治乱,大势所趋,然一个偶然,亦能改势逆命。
公元1640年,崇祯十三年春,中州无雨,蝗虫过境,似乎又是一个不好的年景。
河南,登封县。
嵩山脚下,颍水河边,中午的太阳,照着干裂的河滩。
这时,在距离河岸颇远的麦田边,一个穿着奇怪的少年,趴在长满杂草的沟渠内,目光盯着一只正吃着麦苗的蚂蚱。
在少年身后,还跟着几个与他一般大小的男孩儿,都如他一样一动不动。
“大少爷,该出手了!”脏兮兮的孩子,提醒着少年。
少年却趴在地上不动,直到成片的蚂蚱落下来,才忽然站起身来,大声喊道:“孩儿们,杀敌了!”
语毕,少年一跃而起,拿着网兜,便将蚂蚱罩入其中,小伙伴们也纷纷抄起自制的网子,冲入蚂蚱的海洋中,惊得蚂蚱蹬腿四散。
少年名叫高欢,是高老庄土财主高有才的长子,作为登封高氏现任族长的长子,高欢曾被高有才当做继任者来培养。
但是高欢从小就与人不同,性情特别顽劣,不喜欢读书,而是喜欢跟同龄的小孩打架,尤其喜欢组织伙伴们分成两拨模拟打仗,自己还要当大将。
长大一些后,高欢依旧没有收敛个性,没一点儿世家公子的样子,穿着奇装异服,自大无礼,如个混世魔王般横行乡野,高氏族人都觉得这个少族长,脑壳可能有问题,私下里唤之“登封大傻子”。
相比之下,高欢异母的弟弟高镰,个性却与他完全相反,不仅勤奋好学,知书达理,年纪轻轻还成了县里的生员,深受老财主高有才的喜爱。
庄子里许多族人,也都更希望高镰来继承族长之位,高有才便也就不管高欢,任由他如个野孩子般胡闹。
孩子们冲进蚂蚱堆中,挥舞着网兜,笨拙的捕捉着蚂蚱,高欢却早早抓了满满一兜,然后便如将军般,指挥着伙伴们战斗。
不一会儿,蚂蚱惊得飞走,少年们提着网兜站成一排,等候将军检阅战果。
高欢从他们身前走过,见各人或多或少的都抓了一些,不过没人比得过他,于是笑道:“恩,赵宪,黄廷,杨彦抓得多些,升为副队长,其他人下次努力,争取立功。”
得到表扬的少年扬起头,挺起小胸脯,感到一阵骄傲。
“不过恁们比起本将军,还是差远了!”高欢举起自己的斩获,满脸的得意。
正得意时,身后忽然传来一声怒斥,“大傻子,谁让恁们抓蝗神的,闯大祸了,知道吗?”
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,领着十多个汉子,恶狠狠扑过来,少年们如小鸡般四散,却很快就被汉子们抓住,然后二话不说,就是一顿削。
小伙伴的脸上立时留下血红的手掌印,汉子们一把就夺走网兜,便将里面的蚂蚱倒了出来。
蚂蚱们刚落地,就两腿一蹬,向四周飞散,孩子们则被大人抽得哭泣起来。
高欢是族长的儿子,到是没人敢上手,那男人却指着他鼻子继续骂道:“不懂事的东西,整天胡闹,高家的脸面都让恁丢尽了。还不把网兜给俺!”
这男人叫王家屏,算起来是高欢的舅舅,不过却不是他母亲的哥哥,而是继母的哥哥。
高欢见少年们被打哭,却一把将王家屏推倒在地,大声怒吼道:“都给俺住手,敢打俺的兵,恁们活腻了。”
汉子们见高欢发怒,倒也都不敢太得罪他,毕竟他是东家的儿子。
王家屏被高欢推了个四脚朝天,微微一愣,没想到高欢今天居然敢推自己。
他狼狈的爬起来
第1章球状闪电